读于晴写的《及时行乐》番外篇,读到脸颊发烫。是我太纯情还是她文字太煽情呐?也许两者都不是,只是因为我喜欢文中塑造出来的两位人物。这我是知道的。从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了。我喜欢的人都是很别扭的,一眼看不透的,或者说是常常表里不一的。当然,并不是奸恶之辈,而是指性格之中有两股截然相反的突出之处。像杜画师,明明是淡如秋水戏与人间的个性,却也有固执率真的一面。另一位性格反之更为突出的阮卧秋就更值得玩味了。不可否认地,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人物。也许是由于爷爷的熏陶,从小我就崇拜着他那股刚正不阿的处世态度。做正直、坦率的人,是我打小就树下的志愿。听起来是不是很幼稚?在80年代还有谁会赞美并依附于这种精神呢。也许我连爷爷的皮毛都做不好,也做不到。然而喜欢这类人物却是改变不了的事实。阮爷梗直、认真,从不戏言。说白了,如若不是他有恩于身边伺候他的人,由于他别扭的性格问题会很不讨喜。他这样的人,不懂得做人,我实在不明白他后来的从商之道是从怎样的基础上建立的。除非他做幕后之人。不过对于此等言情小说,还是不要在细节上深究为妙,否则漏洞百出。然而阮爷对待画师却有着一股子的顽皮之态。热情二字则是由番外得来,也是为什么读到我脸颊发烫。我桌上有面镜子,余光瞟到,才惊觉自己红润的双颊,故而有此篇幅。
